HB 6167.21-2014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21部分:感應信號敏感性試驗
1 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民用飛機機載設備感應信號敏感度試驗的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民用飛機機載設備及其互連電纜,用于確定設備及其互連電纜在受到安裝環境所產生的各種感應信號電平影響時,是否能正常工作并符合其性能規范要求。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本文件的應用是不可少的,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HB6167.1 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1部分:總則
3設備分類
3.1 設備類別標識
本部分采用設備類別進行設備分類,感應信號敏感度試驗的設備類別標識由三個字母組成,第一個字母(C、Z、A、B)表示試驗等級,第二個字母(C、N、W)表示主電源類型,第三個字母(E、X)表示設備是否需要進行“對設備的感應電場"試驗(見5.2),E表示需要,X表示不需要。
3.2 C_類
預計主要工作在嚴酷電磁干擾環境中,且由于長導線布置或極小導線間距會引起嚴重耦合的設備為C類設備。
CC類:安裝在飛機上,主電源為恒頻(例如:400Hz)或直流的設備;
CN類:安裝在飛機上,主電源在窄范圍變頻(例如:350Hz~650Hz)的設備;
CW類:安裝在飛機上,主電源在寬范圍變頻(例如:350Hz~800Hz)的設備。
3.3 Z_類
預計主要工作在嚴酷電磁干擾環境中的設備為Z_類設備。
ZC類:安裝在飛機上,主電源為恒頻(例如:400Hz)或直流的設備;ZN類:安裝在飛機上,主電源在窄范圍變頻(例如:350Hz~650Hz)的設備;ZW類:安裝在飛機上,主電源在寬范圍變頻(例如:350Hz~800Hz)的設備。
3.4 A類
預計主要工作在較嚴酷電磁干擾環境中的設備為A_類設備。AC類:安裝在飛機上,主電源為恒頻(例如:400Hz)或直流的設備;AN類:安裝在飛機上,主電源在窄范圍變頻(例如:350Hz~650Hz)的設備;AW類:安裝在飛機上,主電源在寬范圍變頻(例如:350Hz~800Hz)的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