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25-2014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25部分:雷電直接效應試驗
1 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民用飛機外部安裝設備雷電直接效應的試驗要求和試驗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民用飛機外部安裝設備雷電直接效應試驗,用于確定民用飛機外部安裝設備承受雷擊直接效應的能力。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HB 6129飛機雷電防護要求及試驗方法
HB 6167.1 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1部分:總則
HB 6167.24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24部分:雷電感應瞬態敏感度試驗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作用積分action integral隨時間變化的電流平方在持續時間區間上的積分,通常用安培平方秒(A's)表示。
3.2
電弧根部arc rnnt導電物體表面上伴隨大電流流通的雷電通道附著位置。
3.3
附著點 attachment poin雷電通道與飛機表面的接觸點。
3.4
持續電流continuing current大電流放電之間或放電之后出現的低電平長持續時間的雷電電流。
3.5
電暈 corona由飛機與周圍大氣之間的電位差產生的輝光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