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24-2014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24部分:雷電感應瞬態敏感度試驗
1 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民用飛機機載設備雷電感應瞬態敏感度的試驗要求和試驗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民用飛機機載設備雷電感應瞬態敏感度試驗,用于確定民用飛機機載設備承受雷電感應瞬態效應的能力。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HB 6167.1 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1部分:總則
HB 6167.25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25部分:雷電直接效應試驗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電纜束 able bundle
一組捆綁或敷設在一起的電線或電纜,它們將一個設備與另一個或多個設備連接起來組成受試系統。
3.2
校準環 alberation lbop
穿過注入探頭后形成絕緣次級繞組的大容量、低自感、低電阻的單匝導線環。該校準環的阻抗應足夠低,以獲得試驗電平和波形。
3.3
芯線core wire
屏蔽層內部的單根線,由于屏蔽層轉移阻抗的存在,降低了激勵環上的電壓或電流在單根線上產生的感應電壓或電流。
3.4
發生器
generator
提供電壓或電流波形的設備(如波形合成器、放大器、耦合器等),這些波形被直接或間接耦合到受試設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