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6167.8-2014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8部分:防水試驗
1 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民用飛機機載設備防水試驗條件和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能受到冷凝水、滴水、雨和噴水影響的機載設備。本部分不適用于氣密密封設備(密封且不透氣)的檢驗。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HB6167,1-2014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1部分:總則
3 試驗目的
用于確定設備是否能經受住噴灑或滴落到其上面的液體水的影響或冷凝水的影響。
4設備分類
Y類:安裝在飛機正常工作期間會受到冷凝水影響部位的設備應做防冷凝水試驗,歸為Y類。W類:安裝在飛機正常工作期間會受到滴水(通常由冷凝引起)影響部位的設備應做防滴水試驗,歸為w類。
R類:安裝在會受到風吹雨或受到從任何角度噴灑水的影響部位的設備應做防噴水試驗,歸為R類。通過R類試驗要求的設備可以認為滿足W類的要求,可不進行防滴水試驗。
S類:安裝在可能受到液體強大流動力作用(例如飛機除冰、沖洗或清洗操作中遇到的流動水)的設備應做防連續流動水試驗,歸為S類。本試驗用水模擬實際的流體作用力。通過S類試驗要求的設備可以認為滿足w類的要求,不再進行防滴水試驗。
5 試驗條件
5.1 防冷凝水試驗
防冷凝水試驗條件如下:
a) 低溫階段:一10℃,溫度保持時間:至少3h;
h) 高溫高濕階段:溫度40℃,相對濕度85%,溫度保持時間:3h;
c) 轉換時間:≤5min。
5.2防滴水試驗
防滴水試驗條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