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 150.9A-2009 代替GJB150.9-1986 *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9部分 濕熱試驗
1 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用裝備的實驗室濕熱試驗的目的與應用、剪裁指南、信息要求、試驗要求、試驗過程和結果分析的內容。
本部分適用于對*用裝備進行濕熱試驗。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關條款通過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本都不適用于本部分,但提倡使用本部分的各方探討使用其新版本的可能性。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JB150.1A-2009 *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JB4239裝備環境工程通用要求
3 目的和應用
3.1 目的
本試驗的目的是確定裝備耐濕熱大氣影響的能力。
3.2 應用
本試驗適用于∶
a)可能在濕熱環境中貯存或使用的裝備∶
b)可能在產生高濕度的環境中貯存或使用的裝備∶
c)顯示裝備可能與濕熱相關的潛在問題。
選擇合適的自然環境現場對裝備進行試驗效果更好,但由于后勤保障、費用或時間等方面的原因而難以實現。濕熱條件在熱帶地區全年都可能出現,在中緯度地區則季節性地出現,在經受壓力、溫度和相對濕度綜合變化的裝備內也會出現。在世界范圍內還存在其他高濕度環境。
3.3 限制
本試驗不能重現與自然環境相關的所有的濕度影響,例如長期效應;也不能重現與低濕度環境相關的濕度影響。本試驗不重現復雜的溫濕度環境,而是提供一個通用的應力環境以暴露裴備可能出現的問題,因此本試驗不包含自然的或誘發的溫濕度循環。本試驗不對氣密密封組件的內部元件進行評價,也沒有考慮下列情況
a) 壓力和溫度變化導致的機載和地面裝備內的凝露∶
b) 黑體輻射(如夜空效應)引起的凝露∶
c) 生物和化學污染物與濕氣或凝露的綜合效應∶
d)聚集在裝備或包裝內并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留存的液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