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62281:2019鋰原電池和蓄電池及電池組在運輸中的安全要求
本標準的第4章、第5章、第6章、第9章為強制性條款,本標準規定的要求不適用于我國法規或相關法規(見7.3)中有規定可豁免時的情形。
本標準等同采用IEC62281《鋰原電池和蓄電池在運輸中的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鋰原電池和蓄電池,鋰原電池和蓄電池中所含的鋰可以是任何化學形式∶鋰金屬、鋰合金或鋰離子。鋰金屬和鋰合金原電池的電化學體系分別采用鋰金屬和鋰合金作為負極。鋰離子蓄電池的電化學體系則是在正極和負極中使用嵌入化合物(嵌入的鋰以離子或準原子的形式存在于電極材料的晶格中)。
本標準也適用于鋰聚合物電池,無論該電池被認定是鋰金屬原電池還是鋰離子蓄電池,那只是取決于負極材料的性質。
鋰原電池和蓄電池的運輸史是值得關注的。自 20世紀70年代以來,鋰原電池的運輸量超過了100億只。自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鋰離子蓄電池的運輸量也已超過了10億只。由于鋰原電池和蓄電池運輸量的提高,在本標準中包含了對用于此類產品運輸的包裝的安全檢驗是恰當的。
本標準專門針對鋰原電池和蓄電池在運輸中的安全性及其所用包裝的安全性。其他有關鋰原電池和蓄電池安全的國際標準和國家標準列于本標準第2章及參考文獻中作為參考。這些國際標準和國家標準涉及鋰原電池和蓄電池在裝卸、使用以及處理中的安全,有專門針對鋰原電池的標準(IEC60086-4、GB 8897.4)和專門針對鋰蓄電池的標準(IEC62133),在這些標準中也包含某些有關運輸的檢驗方法和驗收標準。將來,要考慮這些標準與本標準的協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