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150.29-2009軍jun用裝備實驗室環(huán)境試驗方法第29部分∶彈道沖擊試驗
1 范圍
本部分規(guī)定了軍jun用裝備實驗室彈道沖擊試驗的目的與應用、剪裁指南、信息要求、試驗要求、試驗過程和結果分析的內(nèi)容。
本部分適用于對軍jun用裝備進行彈道沖擊試驗。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關條款通過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本都不適用于本部分,但提倡使用本部分的各方探討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JB150.1A-2009 軍jun用裝備實驗室環(huán)境試驗方法 第1部分∶通用耍求
GJB4239 裝備環(huán)境工程通用要求
3 目的與應用
3.1 目的
本試驗的目的在于∶
a) 確定裝備在結構和功能上能夠承受由高量級動量交換所導致的沖擊效應的能力;
b) 用試驗估計裝備關于彈道沖擊的易損性水平,以便采用緩沖方法保護裝備結構和功能的完整
性。
3.2 應用
本試驗適用于評定在壽命期內(nèi)很可能一次或多次暴露于彈道沖擊環(huán)境中的裝甲戰(zhàn)車上的裝備。
3.3 限制
本試驗不適用于在高溫或低溫條件下進行。除另有規(guī)定或有理由相信高溫或低溫可增強彈道沖擊環(huán)境外,一般在室溫條件下進行彈道沖擊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