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15012A-2009*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12部分:砂塵試驗 代替GJB150.12-1986
1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裝備實驗室砂塵試驗的目的與應用、剪裁指南、信息要求、試驗要求、試驗過程和結果分析的內容。
本部分適用于對*裝備進行砂塵試驗。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關條款通過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本都不適用于本部分,但提倡使用本部分的各方探討使用其新版本的可能性。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JB150.1A-2009軍jun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
GJB150.3A-2009軍jun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第3部分:高溫試驗
GJB4239裝備環境工程通用要求
3目的和應用
3.1 目的
31.1小顆粒塵(直徑≤149um)程序,其目的在于評價裝備對可能阻塞開口,滲入裂縫、軸承和接頭的灰塵的抵御能力;也用來評價過濾裝置的工作效能。
312 吹砂(直徑為150mm~850um)程序,其目的在干評價裝備能否在吹砂條件下貯存和工作。
3.2 應用
本試驗適用于評價可能暴露于干燥的吹砂、吹塵或降塵條件下的所有機械、光學、電氣、電子、電化學和機電裝置的適應能力。
3.3 限制
本試驗不適用于確定機載設備在飛行中的磨蝕問題(因為砂粒的沖擊速度不同),也不適用于確定靜申荷的積聚效應。另外,由干不容易控制,本試驗也不適用于在室外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