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 150.3A-2009代替GJB150.3-1986 軍jun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3部分 高溫試驗
1 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軍jun用裝備實驗室高溫試驗的目的與應用、剪裁指南、信息要求、試驗要求、試驗過程和結果分析的內容。
本部分適用于對軍jun用裝備進行高溫試驗。
3 目的與應用
3.1 目的
本試驗的目的在于獲取有關數據,以評價高溫條件對裝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性能的影響。
3.2 應用
本試驗適用于評價在高溫環境中使用的裝備。
3.3 限制
本試驗僅適用于評價時間相對較短(數月而不是數年)、整個試件熱分布均勻的熱效應,一般不適用于
a) 評價長期穩定地暴露于高溫條件(貯存或工作)期間性能隨時間劣化的效應(因為這種情況下可能包括一些疊加效應)。這種高溫劣化效應宜采用自然環境試驗進行評價。
b) 評價太陽輻射引起的熱效應,因為太陽輻射會在裝備中產生明顯的溫度梯度。太陽的直接照射效應,應采用GJB150.7A-2009的程序I進行評價。
c) 評價光化學效應(光化學效應采用GJB150.7A-2009的程序Ⅱ進行評價)。
d) 評價氣動加熱效應。